劳动合同法:越来越大的冲击波 来源: 作者:南方周末记者 肖华 伴随着大裁员的是学法热,这至少显示,劳动合同法的尊严或将确立——这是一部大家打算遵守的法律。当中国正在向以法治为核心的市场经济转型之时,守法意识以及执法的社会土壤的加强,对中国的意义尤为珍贵
中国企业走出去后,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就是先过工会关。 上周日一大早,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张世诚就起身赶往解放军总装备部劳动合同法的培训现场。 “在中国,劳动法一直是个冷学,现在却非常热。”他说。张参与起草了1994年的劳动法以及今年通过的劳动合同法。 当天的学习班提早了10分钟开始。总装来自全国各地约60名负责人事的官员早早就入了坐。“我有一肚子的问题,今天要好好问问专家。”其中一位官员说。 总装人事劳动部主管刘冠忠说,总装除了约1万名职业军人以外,在研究机构、后勤等部门还另外聘用了约1万名员工。近几年来,聘用人员的劳动争议事件明显增多。他希望借此两天的培训,提高总装各级对劳动合同法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规避劳动风险,减少劳动争议事件。 自从劳动合同法今年6月底通过以来,全国平均每两天就有这样一个学习班召开。尤其在华为“辞职门”事件发生后,学法热情普遍高涨,一些研究新法的专家几乎可以说是如果不在讲课,就是在讲课的路上。 “我不停地飞,不停地飞,不停地讲,不停地讲,”一位要求匿名的劳动法专家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你看,只要做劳动法的,现在哪个专家哪个律师不是这样忙?”
12年一个轮回? 几家欢喜几家愁 36岁的打工者刘自强就很高兴。因为新法规定用工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月内签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没签,企业就要付双倍工资。“这真是个好消息。”据报道,在山东潍坊听完劳动合同法的讲座后,刘自强这么说。 农民工学习法律的热情,跟企业一样前所未有地高涨。数位劳动法专家都告诉记者,曾经遇见过他们中有人能一字不差地背诵出相关法条。在过去,许多底层劳动者并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也不知道如何能获得保护。他们只能沉默,只能忍耐。“这将是保护劳动者的一柄利剑。”有人如此讴歌,也有人说,“这将是一部造就刁民的法律。” 其实这已不是第一柄利剑。12年前,同样的欢呼曾经为劳动法的诞生而响起。那是建国后第一部专门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当时的法学界有人称其为“劳工神圣的卫士”。 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并不小,有些规定甚至走在世界前列。可是多年以后的今天,当时的欢呼已经烟消云散,血汗工厂、黑砖窑、以死讨薪等让人惊心动魄的悲惨事件一次又一次出现,就好像时光突然回到一个世纪前的日本,或是1850年的西里西亚、19世纪初的兰开夏郡。 在那些地方漫长而压抑的工业化中,从逆来顺受,到愤而抗争,劳动者与资本家的斗争艰难曲折,直到劳动力开始枯竭,城市工人们的地位才得到改善,实际收入才开始增长。那时候,英国的工业革命已经进行了70年,日本的明治维新也已开始了30年。 而中国目前还有数亿的劳动力正在等待从农村转往城市,城市则每年生产着六七百万的大学毕业生。他们一起构成了自1970年代知青返乡、1990年代国企下岗以来的第三次就业浪潮。 “在整体供过于求的结构性矛盾面前,所有的欢呼也许都为时过早,”经济学家、清华-布鲁金斯中心主任肖耿评论说,“更何况尽管有法律,但中国的执法总是让法律形同虚设。”执法的苍白几乎是中国法治之痛,而劳动法的高标准保护在中国以低成本之优势高速发展时期,更是缺乏执法的社会土壤。它在人们记忆中几乎已经淡无痕迹,以致当2004年一度传出SA8000(社会责任认证标准)将强制推广的消息时反而在沿海工厂引起震动,其实后者不过是流行于发达国家的一个“自愿的生产守则”,劳工标准还低于劳动法。 法律被人遗忘的结果,是当守法者付出更大代价时,违法者却在一旁偷笑,整个经济以致被称为“借来的增长”。 但是当整个社会公平与正义,甚至人性的道德底线都受到挑战之时,更严格的劳动合同法就有了诞生的土壤。 “一切都没有发生根本变化,就算制定出一部完美的法律又如何?”本是律师、现从事咨询业的陈女士反问,“最大的输家不过是法治本身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