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中原人才发展年会之沙龙专场“人力资源和谐发展管理实践”

邀 请 函

尊敬的
先生 / 女士

  2008年元月一日新劳动合同法的执行,标志着中国的劳动用工制度的法制化进程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对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更标准的要求。如何依据新劳动合同法,合理、合法的用工,建立和谐发展的劳资体系,是各个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都普遍面临的现状。
  本次年会,将在深入盘点2007河南人力资源现状的基础上,重点邀请政府高层就新劳动合同法的意义及其实施做重点指导,并邀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著名劳动法专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与人力资源教研室主任 王守志先生,就新劳动合同法中的各个层面做更深入、透彻的解析。更高端、更实际,是2007年会的独有亮点。

【活动时间】 2008年1月26日(周六)下午18:00 ――20:00

【活动地点】
花园路53号省科技馆4号楼5楼    凯若管理培训中心 第二教室

【特邀嘉宾】 王守志: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著名劳动法专家、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劳动关系研究分会副秘书长、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学会副秘书长、北京市法学会理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与人力资源教研室主任。

【出席人员】
沙龙正式会员,凭会员卡参加。(限70个名额,报名从速!!)
      所有参会者可获赠年会所有资料(电子版)!


【现场流程】
18:00 — 19:30 主题演讲: 《新劳动合同法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与和谐劳动关系》
      19:30 — 20:00 现场互动

【报名方式】请于1月25日下午5点之前传真或电邮回执报名,26日凭会员卡及回执准时签到!

       为保证席位,未报名回执恕不接待!!)

      沙龙全体工作人员谨致最诚挚邀请!


邀请函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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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关心的问题
请从后附的选题中选择,并将序号填写在本格内。本格内填写完毕,回执才有效。
邀请函回执单下载(右键单击另存)
 

1、新《劳动合同法》对人力资源工作的影响
1.1、劳动合同签订的新规定及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1.2、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新规定及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1.3、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后新的处理规定及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1.4、劳动合同解除的新规定及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1.5、劳动合同终止的新规定及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1.6、工资支付的新规定及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1.7、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新规定及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1.8、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的新规定及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1.9、违纪员工处理的新规定及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1.10、集体合同的相关新规定及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2、目前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法律风险
2.1、内部调动,如何处理劳动合同;
2.2、员工使用假身份证、假学历证,能否视为欺诈;
2.3、如何有技巧地确定工作内容及工资报酬;
2.4、用人单位能否单方面调整员工的岗位及工资;
2.5、何种情况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2.6、何种情况视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3、和谐劳动关系构建
3.1、企业招聘与劳动合同签订中的法律风险应对 ;
3.2、企业制订保密合同与运用竞业限制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实务;
3.3、薪酬制度设计与实施中的法律实务和常见误区;
3.4、工时休假制度实施中的法律实务和常见误区;
3.5、企业劳动纪律的制订实务和违纪员工辞退技巧;
3.6、经济补偿金、违约金和赔偿金操作实务;
3.7、企业留人方案的设计思路和操作实务。

 

 
课程如有变动,我们会在第一时间通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