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精神,为推动企业人力资源职业经理人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国家职业资格——“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鉴定2008年下半年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11月23日进行。
河南凯若管理培训中心是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批准的国家职业资格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单位,也是我省唯一一家与国家劳动部合作,全面引进中国劳动学会国家职业资格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技能鉴定培训系统的单位。中心从2004年起连续19期成功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培训。截止目前,受训人数已经达千人以上,培训鉴定人数、通过率稳居全省首位。已经成为中原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培训的第一品牌。2006年2月荣获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重新发布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2007年版)》,并重新编写出版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第二版)》,对原版教程作了全面的修改,新增了很多新知识和新技能要求。从2007年职业鉴定考试开始采用新的教材及考核标准。
为帮助广大从业人员清晰把握新修订的国家职业资格人力资源管理师的知识、技能要求与认证考试要求,根据国家“为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凡参加考试者必须先参加由劳动部门认定职业资格鉴定培训机构的培训”的规定,经批准,本中心特别组织国内历年考试辅导名师及专家,严格依据最新考试大纲,2008年下半年将继续举行国家职业资格《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二级)》(第20期)及《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三级)》(第21期)职业鉴定培训工作。
一、培训特色
· 国家级权威专家辅导,立足一个“考”字:中国劳动学会是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批准首批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鉴定试点单位,是企业人力资源国家职业资格项目的直接参与单位之一,部分教师直接参与教材编写,严格按2008年最新修订的“考试大纲”教学,辅导经验丰富。学员通过率稳居全国前列。自2004年起本中心学员通过率一直保持在75%以上,参训人数及通过率均位于全省首位。
· 专用课程讲义资料,突出一个“准”字:针对最新修订教程,独家提供劳动学会专家专门编写课程讲义资料。紧扣鉴定考试课程大纲,精准把握难点重点,考什么,教什么。
· 核心考前复习串讲,落实一个“题”字:由劳动部专家从命题规律和特点出发,加强试题与知识点密切结合的系统梳理,帮助学员运用正确的思路和应试技巧解题。
二、培训依据、专家及安排
·培训依据:《国家职业资格人力资源管理职业标准(2007年版》,采用国家2007年最新修订统编教材,辅之于专用配套资料及讲义。
·授课及指导专家:精选中国劳动学会、北京及省内历年辅导中广受欢迎的资深教授、高级职业培训师、资深咨询师授课与指导。
·辅导安排:
第一阶段:提前预习: 本中心2008全新教材已到,学员报名后即可依据最新教材及考试大纲,结合自身情况,合理安排时间,进行系统预习及复习。即报即学。
第二阶段:考前名师冲刺辅导、考前串讲:(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考前辅导均在2008年8月底开学,针对考核难点,重点突破。全部利用周末进行,具体安排以开课前各班通知为准)
培训模块 |
课 程 及 师 资 |
第一模块 |
人力资源规划 |
徐恒熹: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人力资源研究室主任,人力资源管理师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 |
第二模块 |
基础知识 |
贾如静:中国劳动学会专家,北京干部管理学院经济学副教授,硕士, 多年任教于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资格培训.具有丰富的理论教学经验 |
第三模块 |
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 |
孙 平:中国劳动学会人力资源管理专家,香港管理协会专家。长期从事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管理方面的咨询与培训 |
第四模块 |
薪酬管理 |
王 奋:中国劳动学会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北京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主讲MBA,硕士研究生班《人力资源管理》课程,负责多项政府、企业科研项目 |
第五模块 |
培训与开发 |
薛宪明:博士、清华大学、中山大学、南京大学MBA客座教授,江苏发展改革委员会特聘研究员,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协会(HRPA)专家,具有较高的理论基础与较深实战经验 |
第六模块 |
人员招聘与配置 |
孙 波:中国劳动学会人力资源管理专家,长期专注于绩效管理体系设计、素质模型建立、招聘管理等方面的研究与咨询工作 |
第七模块 |
职业道德 |
邓仲平: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职业道德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劳动局培训中心教授,职业资格辅导专家 |
第八模块 |
绩效管理 |
孙 波 |
综合复习考前串讲 |
考前串讲(管理师) |
中国劳动学会备考辅导专家 |
安排如有变动,以现场通知为准。
三、适合对象
· 人力资源部(人事、劳动、行政部、研发部)总监/经理及相关工作专业人员
· 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部门主管
·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中负责劳动关系立法、执法工作的官员
· 有志于成为劳动关系管理专业人才的人士
四、国家职业资格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申报条件
根据劳动保障部有关文件精神,国家职业资格申报条件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人力资源师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二)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二级)
·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 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三级)
·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 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五、申报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按如下程序申报:
· 填写《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登记表》并提交个人相关业绩证明;
· 报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学员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需审核原件),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需审核原件),1寸免冠照片3张、两寸免冠照片1张;
· 报考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学员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1寸免冠照片3张、两寸免冠照片1张;
· 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确认符合申报条件者需按标准交纳培训费和考核鉴定费;
· 参加规定学时培训并在培训后发放准考证;参加国家职业资格人力资源管理师统一考试;
· 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六、申报及考核鉴定时间
·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9月15号 (周六不休息)
· 培训时间(利用周末进行):2008年9月底开课(三级)10月12日(二级开课);
· 全国统考安排:2008年11月23日(具体时间以劳动部最终确定为准)
上午: 8:30-10:00 (理论知识和职业道德)10:30-12:30 (专业技能)
下午:14:00-15:30 (二级综合评审)
· 高级人力资源师培训及考试时间:
培训时间:2008年10月份;
考试时间:2008年11月23日(具体时间以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文件通知为准)
七、收费标准 请电话咨询:0371-63307229转6213、6204、6205
八、资格认证及增值服务
参加培训和鉴定(考试)、评审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级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资格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取得认证人员优先加入《中原人力资源沙龙》;优先获得天基人才网职业服务。
九、咨询、报名及上课地点
凯若管理培训中心
国家职业资格人力资源管理师项目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53号省科技馆4号楼5楼
电话:(0371)63307229-6204、6205
联系人:
付老师
传真:(0371)65720329
详细情况可访问网站:http://www.carol-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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