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b)
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工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c)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d)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执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须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e)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f)
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a)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b)
具有从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c)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d)
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助理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